关于收费、退学与学员投诉、建议规定
一、收费
1、学员缴费后,务必索取盖有发票专用章的学尔森发票;
2、所开发票为机打发票,手写无效;
3、请妥善保管您手中的发票,如发票遗失将不能办理改专业、费用减退、退学等手续;
4、领取发票后,请勿匆忙刮开“刮奖区”,以免造成刮奖后所在工作单位拒绝报销;
二、学员无理由退学规定
学尔森为保障学员权益,自2004年起一直推行无理由退学制度,学员如对学校教学质量、教务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有异议或因自身原因,可以随时填写退学申请选择退学,学校按以下规则,通过分校、总校学员服务部门、教务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核定确认后,退还相应费用:
1、开学前学员要求退费的,学院退还学费,但报名费(50元)和书费不退;
2、上课当天学员要求退费的,视为已学当天课程,学院扣除报名费(50元)和书费,并扣除10%的学费;
3、已授课课程在全部课程1/3之内的,学院扣除报名费(50元)和书费;并扣除50%的学费;
4、开学后,已授课课程已占1/2的,学院不予退还学费,但可保留学员名额至下一期班级,以继续完成所学课程。
5、如果是刷卡付费的,原则上退还到原刷卡的银行卡。如需退还现金则扣除应退现金的0.9%(银行手续费),此0.9%(银行手续费)且不开具发票。
6、大专、本科学历班除外,网络课件开通后不予退费。
7、凭发票原件退费。无发票者,只能作保留学籍或换课程或更换学员处理,请学员理解。
三.投诉与建议:
1.投诉
学院为监督管理、教学和服务等环节,提高整体服务水平,保障学员的权益,特设置了学员服务部,接收和处理大家的投诉,上海投诉热线:021-63373138 ,全国投诉热线:010-59004018 投诉邮箱:tousu#shsunedu.com
2.对学校建议奖励
为提供学院教学、服务水平,欢迎广大学员对学院的教学、服务、管理诸方面提书面的合理化建议,对所提出意见、建议者,奖励100-5000元。
意见、建议提交院长邮箱:shsun#shsunedu.com或haosiqiu#yahoo.com.cn或邮寄:
①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08号豪景大厦7F学尔森教育总校长室(100086)
②上海市延安东路59号4F学尔森学院院长室(200092)
(发邮件时请将#改为@)
财务部│学员服务部
学尔森教育(学院)
2010.11.06
网络课程报考退费须知
第一、建工教育在线平台,建议学员确认网络课程、缴费金额。点击“选课完成”按钮后,系统将打开网上报考的“确认报考课程、缴费金额”画面。画面中显示出该考生报考课程的科目以及报考费用。学员必须认真仔细检查画面中的报考课程和缴费金额数据,确认无误后充值购买。
第二、请广大学员在建工教育在线上购买网络课程,或是在各学尔森各校区报名网络课程时,务必确认自己购买的网络课程信息是否正确,一旦充值购买完成,即网络课程一旦成功开通,暂不支持退费,请广大学员理解支持。
第三、学员由于个人原因,需要修改网络课程的,经建工教育在线平台的课程销售机构许可,必须在网络课程成功开通的三天内提出修改申请。过期不再受理任何修改事宜。
第四、修改网络课程还需提供以下正确的个人信息
1.学员姓名
2.学员网站注册用户名及密码
3.联系电话
注:网络课程报考退费须知最终解释权归建工教育在线所有。
建工教育在线
201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