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也称作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1993年1月,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专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
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 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考试科目:
初级和中级均2个科目,具体是:
公共课:《经济基础知识》
专业课:《专业知识与实务》。
学尔森经济师培训专业为三个专业方向:
建筑经济师、房地产经济师、金融经济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