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班-特别提示:
①与学员签定协议,如在学员全勤、按时完成课余作业的前提下,学员可按协议约定的条款办理退化不及格科目的学费或终生免费重读。
②新学员(考生)只能选择全科的“签约通过”或“签约保过”,往届老考生可选择不合格的“签约通过”或“签约保过”,但必须报读全部不合格的科目,还需提供有效成绩单为证。
③本学院历届签约通过班学员,如有个别科目没有通过考核且协议约定重读者,请凭听课证、发票、协议书原件至原培训注册的分校办理免费复读手续。
2007年度专业有合并。我校将会开设一级、二级部分专业课程。
调整后的专业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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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新专业 |
2006年前原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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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专业设置 |
建筑工程 |
房屋建筑工程(含园林\古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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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 |
公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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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工程 |
铁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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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机场工程 |
民航机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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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与航道工程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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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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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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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与广电工程 |
通信与广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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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工程 |
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土木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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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 |
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冶炼工程(机电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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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专业设置 |
建筑工程 |
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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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 |
公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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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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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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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工程 |
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土木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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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 |
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冶炼工程(机电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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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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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 |
通信与广电工程 |
一级申请免试的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门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特别提示:本学院及同济系统内各级院系(继续教育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管理学院)2007年度老学员(仅限串讲精品班+冲刺复习班学员)凭收款凭证、听课证在本学院享受2010年串讲精品班免费重读,只须缴纳100元/科,作为资料、管理等服务费,教材自理。但历届老学员在第三年就读则按7折收费。
[建造师开班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