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签约(包)通过班学员:
经学院高层会议讨论决定,即日起所有建造师签约通过班(包括2007年的包过班)学员将在本学院享受终生复读待遇,复读期间学费全免.
特此通知.请各位学员互相转告.
学尔森学院
2008.12.29
一级建造师签约(包)通过学员考试成绩及后续服务通知书
亲爱的学员: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学尔森学院的信任与支持,参加本院2007一级 建造师考前培训。
由于去年一级 建造师考试泻题事件,给你工作上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深表遗憾;同样,也因为泻题事件,各科的考试及格分数线采取卷面60%分的标准,没有采取如往年一样适当下调的方式,故07年一级 建造师考试及格率比往年显得尤其的低.加之查处违纪力度的加大,对及格率也带来较大影响。
学院弘扬全心全意为学员服务的精神,努力提高社会形象,创立优秀品牌,为更好的服务2007年老学员,特安排以下举措:
一、如2007年参加签约通过班选择不退费的学员,在2008年(2009年)仍未能通过所有科目的考试,可以超出原2007年“注册 建造师包通过班培训协议”的约定,允许2007年此类老学员在学院终生免学费复读同类班级,每科仅收资料、管理费100元/科 。 学院作出此规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考量:
第一、响应建设部建办市[2007]54号文件精神, 建造师人才极为紧缺,目前缺口80万人,为加大培训力度,缓解建筑行业 建造师急缺的压力;
第二、根据 建造师考试成绩连续滚动两年有效的原则,2008年考试成绩到2009年仍有效,2009年考试成绩到2010年仍有效,所以多给学员创造一些通过考试的机会,增加本校的整体合格率;
第三、因2007年有少数签约通过班的学员对包过的方式有些误解,没有仔细阅读协议,造成准备不足,没能好好的上课、复习,所以学院给这些学员更多的培训考试的机会。
第四、2007年 建造师因为泻题事件,各科的考试及格分数线采取卷面60%分的标准,没采取如往年一样适当下调的方式,故07年一级 建造师考试及格率比往年显得尤其的低.因此学院面对此种情况,配合相关责任部门,尽可能对学员们、考生们作些补偿。
二、设立07、08全校 建造师考试最高成绩特别奖学金:
奖学金额:一级:2650元;
发放对象:①出勤达100%,特别刻苦、热爱学习的优秀学员;②全校内考试总成绩最高;
③积极参加国际建筑协会营造师认证辅导,论文成绩优秀,顺利取得营造师证书。
名额指标:全校一名;
发放形式:直接发放现金;同时颁发奖状。
三、08、09年 建造师班级在原业余班的基础上增加一个班级━高级师资班:
① 费用:一级:单科1500元/科,四科共6000元; (原包通过班学员可五折优惠)
②课程科目:公共课、建筑工程专业课;
③证书颁发:
培训、考试合格者,学尔森学院与国际建筑协会联合颁发“建(营)造师”高级讲师培训合格证书。
④报读条件:本科以上学历,且已通过中国人事部、建设部组织的一级 建造师考试。
四、免费为 建造师学员提供证书注册、挂靠信息,服务专线: 63373138 于老师
五、学院对2007年建造师考试辅导包通过班(签约通过班)学员的考后工作做以下安排:
1、考试全科通过的:
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执业证书、及时注册;
2、考试没全科通过,原2007年与本学院签署的协议相关条款约定“不退费,免学费复读”的: 请学员 至原报名交费的本院分校处申请、办理复读手续,填写申请单,更换听课证,同时学院向学员提供“终生免学费复读承诺书”。
3、考试没全科通过,原2007年与本学院签署的协议相关条款约定“退费”的需至原报名交费的本院分校处申请、办理退费手续,同时请你务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缴费发票、所有已听课凭证上联、听课证、建造师包通过班培训协议书、成绩单、本通知书。申请退费按以下流程:
①携带以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至报名交费的本院相应分校处,填写退费申请单;
②分校教务人员、接待人员核实身份,按协议书约定进行初步审核是否符合退费条件;(审核所需时间:三天完成);
③经初步审核符合退费条件的,则工作人员即将材料上交我学院行政部门、财务部门进行复核;(复核所需时间:30个工作日内完成);
④如行政部门、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则通知学员正式退费,重新换取发票;(个人缴费退现金,单位缴费退支票。)
⑤ 如审核认为条件不足或材料不全,则请学员补充材料。待材料补充齐全,再重新申请。如最后认定不满足退费条件,学院亦同意学员终身免学费复读,请学员填写复读申请书;
4.考试没全科通过,原2007年与本学院签署的协议相关条款约定“退费”的学员,学院建议且欢迎继续复读,即可以不退费而选择终身免学费复读,可参照本条第2款的方法办理手续。
5、考试没全科通过,学员本人不愿意再参加考试、或已不从事建设行业不计划继续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学院可以为此类学员提供以下便利:
①在学尔森学院课程体系内重新选择、置换其他课程,如建筑装饰经理人、装饰项目经理、装饰监理师、造价师、咨询工程师、安全工程师、财税规划师、理财规划师、大专、本科学历班等等,在置换课程时遵循以下两原则:
第一:课程可以组合、多选;
第二:所选的课程总费用如果超过一级建造师没通过科目的学费,则超出部分应补齐。
②可以将学习名额转让给第三人(如同事、朋友等)。
六、学院在上海地区四个分校,其中三个分校,地址、电话没有改变:
1.徐汇分校(中山西路2271号商学院322室)教务部: 54251779 冯老师 54250612王老师
2.浦东分校(张扬路655号福兴大厦1503室)教务部:51379868王老师 51379869张老师
3.黄浦分校(延安东路59号工商联大厦4楼) 教务部:63374843-16戴老师 63374850-20俞老师
4.但杨浦校区自2007年12月份已迁址至:
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同济大学正校门对面)B楼903室。
教务部电话变更为:33626265 周老师 33626272徐老师 33626271史老师
5.另增加了两个分校、复读上课时可以就近选择:
①普陀武宁分校:武宁路350号(中山北路交叉口)联合大厦588室
021-52669466 52669468 52669469
②闸北新客站分校:长安路1001号(天目西路交叉口)长安大厦一号楼1826室
021-63542726 63542736 63542725
学尔森学院教务部
200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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