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适合对象: |
详情见下 |
| 提供资料: |
报名时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
| 任课老师: |
|
| 使用教材: |
|
| 报名地点: |
杨浦赤峰校区
徐汇校区
浦东校区
黄浦校区
普陀校区
新客站校区
杨浦四平校区
杭州分校
闵行莘庄校区
宝山校区
|
|
| 上课地点: |
浦东八佰伴
杨浦赤峰分校
徐汇商学院
黄浦外滩
新客站
普陀武宁
杭州分校
杨浦四平分校
闵行莘庄
宝山分校
|
| 报名费用 |
面授 |
网授 |
面授+网授 |
|
上海
|
原 价:2000元
优惠价:2000元
|
原 价:800元
优惠价:800元
|
原 价:2400元
优惠价:2400元
|
|
|
|
| [课程介绍] |
房地产经纪人指沟通房地产卖方与买方之间联系,促进达成交易并从中取得佣金的代理人,联系人,中间人,经理人或介绍人。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建设部负责编制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考试教材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组织或授权组织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的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 考前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人事部负责审定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建设部负责拟定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根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经纪人协会的有关规定,当获得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后,再取得由上海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共科目考试合格证, 房地产经纪人就可在上海各区县成立房地产经纪公司执业,进行个人和企业注册. 在正常的房地产经纪业务活动中,全国房地产经纪执业证书是房地产经纪人员从业的重要凭证。 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随着房地产交易量日益扩大,房地产经纪人从业人员队伍迅速发展成为一支数以十万计的职业大军,在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购买、投资、转让、抵押、置换及典当等各类经济活动过程中,以第三者的独立身份,从事顾问代理、信息处理、售后服务、前期准备和咨询策划等工作,而且其从事的职业活动也随社会经济发展而进一步拓展,从规划设计、建造运筹、经营促销到物业管理的咨询策划,全方位地融入房地产经营开发的全过程,对促进房地产业的正常发展,日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
学尔森学院推荐: 同时报面授精讲班+大专(宁夏大学,1年制)=14000元 同时报面授精讲班+大专/专升本(西交大,2.5年制)=14000元 同时报面授精讲班+专升本(中央财经大学,1年制)=17000元
|
| [相关介绍] |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全国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以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 2010年12月31日。 注: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的规定执行。
颁证单位: 1.国家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 2.优秀学员可免费申请亚太房地产协会(ASIA PACIFIC REAL ESTATE ASSOCIATION)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认证; 3. 学员可申请亚太房地产协会(ASIA PACIFIC REAL ESTATE ASSOCIATION) 个人会员,会费:200元/年
培训费用: 1、面授:单科500元/科,四科2000元(含教材资料费) 2、网络课程:200元/科, 四科800元(不含教材资料费) 3. 面授+网上辅导:面授按原价,网授按5折优惠.
培训报名材料: 报名时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考试科目和时间: 1、考试科目: A、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B、房地产经纪概论(自备计算器) C、房地产经纪实务(自备计算器) D、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自备计算器) 2、考试时间:2010年10月16日、17日。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的,可在报名时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后,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 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考试培训流程: 培训报名(学尔森)→考试网上报名(可由学校统一代报)→报名现场确认(可由学校统一代报)→准考证下载(可由学校统一代报)→考试 (三)网上考试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中旬,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考生网上报名期间须完成: 1.正确输入报名信息。 2.成功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3.保存报名信息,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特别说明: (一)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考试均须使用2B铅笔和橡皮,由考生自备。草稿纸统一发放、回收。 (二)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三)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寻呼机、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考试后两个半月,考生可在本网站“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相应确认点。请考生届时关注本网站通知或联系现场确认点。考试合格者须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