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帮助  |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课程直通车
国际特许金融分析师(
国际特许金融分析师(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
金融主页 | 课程列表 | 名师荟萃 | 信息公告 | 视频课程 | 网上书店 | 参考资料 | 学友之苑 | 在线报名 | 校企合作 | 求职招聘 | 全国分校 | 论坛社区
  · 深圳08年会计职称考试时间安排   · 成都08年第二次会计考试报名通知   · 08年资产评估师考试注意事项   · 下半年外贸会计考试报名系统开通   · 本市08下半年会计考试事项通知   · 08年证券业考试公告   · 会计基础考试大纲   · 财经、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   · 08年会计资格考试9月6日、7日举行   · 08年审计专业资格考试公告  
  首页 > 信息公告
[行业信息] 上海:企业来沪设总部可获资助
信息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日期:2008-7-23 点击0

  为加大总部经济集聚效应,上海市政府近日出台《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给予来沪设立地区总部的外企享受一系列优惠措施。预计5年后,上海各种总部企业汇集将超过3000家。

  按照新规,新注册的投资性公司和管理性公司经认定为地区总部的,按照有关规定可以获得开办和租房的资助;地区总部具有经营管理、资金管理、研发、销售、物流及支持服务等综合性的营运职能,且对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取得良好效益的,按照有关规定可以获得奖励。

  此外,新规还简化了驻沪地区总部工作人员的出入境手续,其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按照《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被优先推荐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简化了就业许可手续,地区总部需要在本市就业的外籍人员,可以向市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一并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和《就业证》。地区总部及其设立的研发中心引进国内优秀人才的,可以优先办理本市户籍。

 
 
 
 上一篇:保监会放行两银行进入保险中介领域
 下一篇:上半年全国税收收入平稳较快增长 完成32553亿元
信息公告
最新活动 更多>>
·2008年第四届“建筑工程人才专场招聘会”
·第十九届中国上海国际建材及室内装饰展览会
·2008年首届设计师网络传媒奖颁奖盛典
·设计中国百家讲坛
·2008年首届设计师网络传媒奖颁奖盛典在沪圆满举办
·学尔森学院·同济国际培训
  在线咨询
 
联系我 联系我
联系我 联系我
推荐课程 更多>>
·国际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一级
·助理金融理财规划师班
·国际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二级
·二级金融理财规划师班
·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班
·证券分析师(二级)
各地分校
上海 北京 广东 江苏 浙江 山东 福建 安徽 辽宁 湖北 四川 陕西 河北 山西 河南 吉林 黑龙江 内蒙古 湖南 广西 江西 贵州 云南 海南 甘肃 宁夏 青海 西藏 新疆 天津 重庆 台湾 香港 其它地区或国家 未指定 澳门
更多>
友情链接:
世界财经联合会  同济国际培训网  造价英才网  长三角人力资源网  苏州市科技培训中心 
神州学习网  太原市南方设计职业培训学校  物流招聘网  合肥国生文化教育中心  神州培训易 
宿迁市二闲文化教育  建工之家论坛  青岛统佳职业培训学校  徐州华夏教育培训中心  资质通见 
更多>>
申请链接>>
 
   报名帮助    如何交款    售后服务    常见问题    呼叫中心
· 报名步骤
· 搜索课程
· 银行电汇 · 现场支付
· 邮局汇款 · 网上支付
· 退课说明
· 换课手续
· 获得发票 · 解决问题
· 订单问题 · 其他情况
· 联系我们
· 网站报错
 
版权所有 学尔森学院网